樟木头镇教育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东莞市樟木头第一中学项目可研报告的函》(樟教函[202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实施樟木头第一中学项目工程,开工建设前应办理规划许可等手续。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第一中学项目,代码:2103-441900-04-01-713265。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教育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社区。
(四)建设规模:东莞市樟木头第一中学土规为5.872516公顷,该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58725.16㎡。根据建设项目建议书提出,拟建东莞市樟木头第一中学总建筑面积约为82720㎡,其中计容面积约为71560㎡。其中教学综合区约39480㎡(按教学楼5+1建筑设计),体育馆约4200㎡,食堂约4732㎡,宿舍区约23148㎡;运动场地为400 m标准田径场;容积率1.22。
(五)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第一中学总投资约控制在42574.60万元内,建设资金由镇财政全额负担。
三、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附后。
四、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
《关于东莞市樟木头第一中学、樟木头镇第一小学建设项目的复函》(樟府办复〔2021〕118号)《关于对东莞市樟木头镇第一小学、第一中学规划、国土意见的复函》(东自然资复〔2021〕984号)。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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