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聚焦先进制造打造高品质空间全面加快“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东府〔2023〕4号)的规定,关于东莞市石碣镇中部现代化产业园区(石碣-四甲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业经批复同意,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东莞市石碣镇中部现代化产业园区(石碣-四甲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的批复
2.东莞市石碣镇中部现代化产业园区(石碣-四甲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控制导则
石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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