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工改工”项目的工作,经批准,现将《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工改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改造范围:
该地块属于石碣镇“三旧”改造范围,改造标图建库编号为44190020101、44190020170,位于莞市石碣镇新风西路286号和刘沙南路48号,总面积3.278649公顷。
二、公示内容:
《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工改工”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
三、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5日
四、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石碣镇政府网(http://www.dg.gov.cn/shijie/#);
(二)现场展示。
五、凡是对本次改造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收集箱;
(二)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石碣镇规划管理所5楼城市更新中心,信封表面须注明“《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工改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咨询”。
(三)将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到:dgsjcsgxj@163.com。
(四)个人意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
1.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工改工”项目改造方案;
2.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工改工”项目土地、房
屋权籍调查明细表;
3.相关图件;
4.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审查表。
东莞市石碣镇城市更新中心
2023年9月21日
(联系人:梁书瑜,咨询电话:8173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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