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工改工”单元(项目)改造方案委托审批业务指引〉的通知》(东自然资〔2020〕319号)要求,东莞市石碣宏泽供应链管理中心“工改工”项目经批复同意,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东莞市石碣宏泽供应链管理中心“工改工”项目改造方案》的批复
石碣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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