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石龙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19号),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石龙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石龙镇产业集群规模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石龙镇建设创新平台全力构建松山湖(石龙)国际科技商务服务中心,需保障石龙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满足石龙镇产业转型升级及医疗服务保障的需要。使用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0.563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具体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共包括7个地块,位于石龙镇黄家山村、王屋洲村、西湖村,现状为建设用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0.56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石龙镇蒲溪村,现状为未利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市石龙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4月21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石龙分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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