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事项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清溪镇人民政府决定就《清溪镇谢坑厦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街坊调整》一事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2日上午9时
地点:清溪镇城建国土大楼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厦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是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任务,为切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确保石马河流域治理达标,我镇特启动本次调整工作。厦坭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清溪镇江背路北侧的厦坭河旁边,与塘厦镇交界,邻近厦坭污水处理厂一期,面积约2万平方米,未来将采取地埋式建造,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具体控规调整内容为将选址用地所在的清溪镇谢坑厦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街坊D02-01和D02-02地块整合重新细分为调整后的D02-01、D02-02、D02-04、D02-05 地块。D02-01 地块为厦坭河水域; D02-02 地块为本次厦坭污水处理厂二期选址地块; D02-04为公共绿地;D02-05为预留的污水处理厂远期用地。
三、申请听证的方法
(一)听证人申请范围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东莞市清溪镇公民;
2、东莞市清溪镇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时间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申请方式
1、现场提交申请
2、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如实填写的《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1、附件2);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共20人;
(二)听证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将通过遴选方式产生;若在报名期限内无人报名,则听证会取消。
五、其他有关事项
听证会组织方将于听证会前20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及以上人员身份情况等内容),并在“东莞清溪”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g.gov.cn/qingxi/)公布;并于听证会前10日将《听证会通知书》以及清溪镇谢坑厦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2街坊调整相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听证人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三楼规划管理所305室规划实施组
联系人:朱满荣、徐嘉榆 联系电话:87385219、87892833
电子邮箱:173056799@qq.com。
特此公告。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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