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清溪镇召开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清溪镇委副书记袁仕望,镇人大副主席姚志发以及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物业企业、镇属企业工业公司、青湖工业园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限额以下工程指的是按规定无需办理施工许可、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均不含本数)的小型房屋装修、改建、维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安居房工程按农村住房建设有关要求实施监管。为进一步加强清溪镇限额以下工程和既有建筑装修工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清溪镇成立了清溪镇限额以下工程和既有建筑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由住建局负责清溪镇限额以下工程和既有建筑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
根据清溪镇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流程,主要分为三类情况申请受理:一是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应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开工登记手续,由房管所核发公示牌;二是镇属经营性资产向所在工业园区、工业公司等部门办理开工登记手续,由资产管理中心核发公示牌;三是村(社区)和村属企业向所在辖区的村(社区)办理开工登记手续,由村(社区)核发公示牌。
袁仕望要求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司其职,压实工作责任,设立专门的报备窗口,制定工作指引,准备文书材料,构建全覆盖的监管网络,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真正把限额以下工程和既有建筑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管起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