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镇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以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相关环境保护信息,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原则上一律纳入公开范围。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梳理细化公开事项,不断扩大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信息。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各办公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府统筹协调、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确保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投入、搭建宣传平台,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树立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镇宣教文体局、新闻传媒中心要充分发挥宣传堡垒作用,建立并实施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宣传机制。
(三)引导全民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协调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凝聚共识,激励企业落实责任,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在全社会形成“共享一片天、共饮一方水、共处一方土”的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保障及监督考核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环保分局要负责统筹组织开展我镇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导。
二是形成工作例会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讨论工作问题。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项目清单,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我镇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利用广告牌、横幅、宣传小册子等宣传我镇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大力开展监督性报道,营造浓烈舆论氛围。
东莞市环保局清溪分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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