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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房管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方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12-24 16:41:3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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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精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一)现状分析

目前我所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业务窗口公开。我所利用业务窗口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法规政策进行了集中公开,把知情权交给群众,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利用局公众网公开。将单位基本概况、有关通知、工作动态部门职能、业务文件和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严格界定信息属性后,在局公众网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三是利用12345热线、东莞市信访信息系统等服务平台。规范了各服务平台受理、处理、审核、回复、归档的工作流程,明晰审核员和处理员工作职责,确保咨询工作有序开展。我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基础性工作、制度建设、内容规范等方面虽然取得新的进展,但在一些方面仍然有待改进:一是主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效率还有带提升;二是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规范及要求理解还不够深刻,从而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滞后及规范性不足的问题。接下来,我所将进一步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完善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思路目标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由我单位负责公开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并依法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未作出明确规定的,鼓励项目法人单位主动公开项目信息。

四、主要任务

(一)公开范围

本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由政府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已纳入省、市重大项目(包括建设项目和预备项目)计划的项目,应当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公开范围;未纳入省、市重大项目计划,但涉及民生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也应当纳入公开范围。

(二)公开重点

我所主要公开如下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清溪镇房产管理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本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政策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3、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流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各项职能工作的办事指南等。

4、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对外公开的政务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重要会议、人事任免的情况,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各类项目信息,公开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并依法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项目法人单位可利用现场公示、网站公布等多种渠道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四)公开时效。我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组织保障和监察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工作,努力实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相关各股室要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涉及相关职能的业务股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公开,其它股室、部门做好配合。

(三)加大考核力度。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推动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四)监督考核。办公室每季度对相关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相关信息公开方式适当、及时、准确。每年应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镇政府办公室,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东莞市清溪镇房地产管理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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