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三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农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增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清溪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我镇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存在农业发展质量不高、农村品质不优、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机制不完善、乡风文明亟需提升、优质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仍待优化等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然要求,是我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的必然要求。全镇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找准我镇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存在的突出短板,精准施策,集中攻坚,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现就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更强,让农民更富,让农村更美,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为我市争当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贡献力量、提供支撑。
2.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到 2020 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全面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镇21个村(居)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村组两级集体总资产超过50亿元,年经营纯收入超过9亿元;现行标准下有劳动能力低保户实现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年市定低保标准,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2年,乡村振兴见到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乡风文明持续改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明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重大成果,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到2027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农村整体品质得到较大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巩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部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3.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繁荣、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统一模式;坚持多方投入、共建共享,全面激发企业、社会和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
4.强化支撑。由镇财政5年投入10亿元,优化优质公共资源配置,健全共享共治城乡治理体系,促进镇村均衡、共享发展,推动我镇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创新”,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个振兴”的时间表、路线图,积极挖掘、利用我镇的优势资源和特色资源,创新措施,突出重点,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线,以实施城市更新、打造全域旅游为抓手,以“2+1”城市更新试点、“一轴一带五片区”旅游规划为关键,以大湾区·清溪科技生态城、米德兰“工改M0”、清华力合双清、北大智汇谷等重大项目为动力,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二、实施富民强村工程,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加快发展高端精品都市型农业,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抓手,推动农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从利益分享、资源整合、有效监管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集体经济从分散发展向镇村统筹联动发展转变。
5.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空间布局,通过市场引导、示范基地带动,重点发展花卉苗木、精品水果、时尚蔬菜等高效特色农业产业。以农业产业园、高标准农田等为载体,重点扶持建设一批高科技、高产值、高效益的特色种植业生产基地。落实农业保护补贴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6.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和发挥清溪生态农业产业园作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省级农业产业园的品牌效应和建设成效,积极打造集优质果、菜、鱼生产示范、农业科技培训、科普教育、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等于一体的功能完善、效益显著的综合型农业产业园。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作用,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集中推进高标准农田、园区基础设备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禁止占用耕地搞建设。
7.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政策、资金等扶持力度,重点在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领域,做强一批规模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大力培养发展家庭农场,在农业补贴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鼓励我镇在荔枝、芒果、蔬菜、特色水产养殖等方面条件成熟的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市级示范社,带动全镇农业向规模化、效益化发展。
8. 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我镇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工作重点,全面实施“一轴一带五片区”旅游规划,辐射带动各村(社区)发展乡村旅游。加快推进“古韵铁场村”、“欢乐清溪湖”、“运动大王山”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打造一批A级乡村旅游景区和旅游特色村。
9.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治理、农产品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追踪溯源体系。完善生猪监管全程追溯体系,全面推行生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工作,并加快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完善“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推进二维码标识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畜禽屠宰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牛羊、注水、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10.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研究制定我镇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广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引导农民施用高效缓(控)释肥、生物肥和有机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源数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大力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和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技术。
11.完善镇村统筹发展利益分享机制。积极创新统筹发展模式,总结我镇“四三二”统筹发展模式成效,不断完善镇统筹土地开发利用利益分享机制,对于镇统筹多个村组土地的开发项目,按照各村组统筹土地面积占比分享项目土地增值收益或税收收益。对于新增生产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视镇、村、组、个人等各方利益确定分配比例。优化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政策,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现发展成果镇村组共享。
12.推进村组土地资源统筹开发。由镇统筹镇村组土地资源,规划重大城市更新项目、承接重大产业项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深入实施“2+1”区域单元城市更新试点,加快推进大湾区·清溪科技生态城、米德兰“工改M0”等项目的建设,示范带动镇村组土地连片开发。加强我镇土地储备,引导农村(社区)集体与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土地流转不规范的历史遗留问题,鼓励村(社区)通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公开引入市场主体实施“三旧”改造一级开发。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指引,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管控,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加大“工改工”扶持力度,落实村组回购物业、土地补助和“工改工”补助等政策,提高村组参与“工改工”的积极性。
13.推进村组物业统筹经营。研究搭建村组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平台,镇有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共享信息,迅速、精准对接项目,提高村组物业出租效益。设立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帮扶资金,对符合市、镇经济转型升级产业导向的项目进行奖励,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还贷续贷所需的短期低息或免息垫资,推动集体组织新型物业经济发展,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能力。研究探索由国有(集体)企业或社会资本建立统筹基金平台(或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模式,统筹村(社区)集体的闲置土地、旧厂房、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创客空间、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所,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
14.推进村组闲置资金统筹利用。鼓励并支持村(社区)集体通过信托计划、股权投资等形式,参与项目投资开发。统筹整合次发达村(社区)镇内帮扶项目专项补助资金、高负债村(社区)和收不抵支村(社区)闲散资金,拓宽投资渠道,推动村(社区)闲散资金保值增值。
15.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实施《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办法》,规范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集体资产交易和“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及时向镇监管部门推送集体资产交易监测任务。强化委派会计监督职责。再次组织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资产底数,建立资产台账。规范村组集体组织章程,理顺内部治理构架和职责范围。畅通股东民主决策管理监督渠道,落实股东的决策权、监督权。
三、实施美丽乡村工程,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部署,创新经营城市的理念,把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和模式向农村延伸,深入推进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计划,从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生态环境整治、精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力,推动村(社区)整体品质显著提升,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助推美丽清溪建设。
16.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落实“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重点推进“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截污管网建设、河涌整治、乡村美化绿化。建立健全城乡“六乱”整治常态化机制,推进“脏乱差”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城乡精细化管理,推行村(社区)环卫作业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强化生活垃圾收运源头管控,分批推进存量垃圾治理,探索推进强制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截污次支管网体系,力争到2020年,污水处理率达 95%以上。力争到2020年全部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到2022年80%以上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到2025年全部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
17.创新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实施三星村百家輋地块城市品质提升工程,通过村组清理环境、政府改造提升、企业运营管理、三方利益共享的模式,解决区域存在违法搭建、违法堆放、无证经营、人货混住等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城市形象的脏乱差问题,实现城市品质提升。以荔横村为试点,实施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并逐步在全镇铺开。以二坑水为试点,实施农村“打击偷排偷放”工程,并逐步在全镇铺开。
18.完善乡村公共设施配套。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完善道路照明、人行道、绿化等市政配套设施。优化村(社区)公交线路站点设置,让居民出行更加安全、便捷。集中统筹开展全镇村(社区)“烂路”治理。利用闲置地、废旧厂房等资源建设体育设施和停车场,解决村(居)民运动健身需求和乡村停车难问题,力争2020年,全镇村(社区)体育公园覆盖率达100%。改善提升村(居)民饮用水质量,实施城乡电网升级行动,打造“安全、可靠、高效、绿色”的智能电网。
19.打造乡村建设精品工程。按照点出精品、线出美景的思路,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开展生态宜居幸福村居建设,全力做好东莞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点(第一批)——土桥村,以及铁场村美丽乡村暨乡村旅游区精品建设工程、长山头村和罗马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大埔大利村都市精品农业示范点的规划建设,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鼓励各村(社区)因地制宜打造亮点、民生工程,使村庄生态环境更优美、生产生活更舒适、村民安居乐业、本土文化和风情明显,同时实施乡村旅游区(点)精品建设工程,开发生态旅游项目,推动旅游与农业生产、农耕文化深度融合。
20.积极创建特色小镇。按照省、市有关创建特色小镇的部署,充分发挥我镇在地理区位、生态环境、产业基础、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方面的优势和特色,利用光电通讯、婴幼童产品、山水田园、客家传统文化等等资源,积极创建“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美丽特色小镇。加快镇村级工业园整治,鼓励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开展租赁住房试点、旧房改造等,建设创业产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等聚集区。
21.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抓好我镇制定的环保督察整改、水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饮用水水源保护、蓝天保卫战、污染源普查等11个工作方案的落实,投入约3.4亿元,加快推进各项重点生态环保工作。创新工作机制,选派优秀干部专门跟进河涌整治工作,并制定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加快落实水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关于建立清溪镇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清溪镇严防严控偷排偷放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方案》《清溪镇环保监察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清溪镇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1+3”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水、气、土、固体废物和环保在线监控。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镇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监控,实施土壤环境分类管理,以农用地(耕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推进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做好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
22.大力实施“一河两岸”工程。加快推进石马河支流清溪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在促进水体水质提升、防洪排涝、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同时,打造“一河两岸”景观带,提升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资源在城市开发建设项目中的作用,通过镇村(或镇企)合作的模式,对清溪水和厦坭河沿线区域的闲置土地进行统筹开发,实施城市更新或开发旅游项目,促进水环境与农村环境“双改善”、城市品质与农村集体经济“双提升”,使水环境治理与城乡发展相得益彰。
四、实施文化强镇工程,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传承发扬客家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良好乡风、家风、民风。
23.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乡村里的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设立“善行义举榜”,弘扬好人好事,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村、主题公园。研究制定推进家风家训建设的指导实施意见,组织村(社区)挖掘、整理、编写家训,推进文明家风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24. 传承弘扬客家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财政资金引导,抢救保护乡村濒危传统建筑,加强对名人故居、客家碉楼、红色革命遗址等清溪特色文化村落、文化建筑的保护,维持乡村传统风貌的完整性。支持客家山歌、客家酿酒、麒麟舞等非遗保护项目的发展。弘扬红色革命精神,保护东江纵队路东干部训练班旧址——铁场村广缘庵,传承东莞临深片区的红色基因,发扬东纵精神,厚植文化根脉。
25.加强乡村先进文化阵地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建设实现全覆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推广“文化管理员+文化志愿者+社工”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实施全民艺术普及计划,推动优质活动资源向乡村倾斜延伸。开展数字阅读下基层工作,在全镇推动 “城市阅读驿站”建设,增强乡村现代文化气息。
26. 培育养成新乡贤文化。加强对优秀乡贤人物的挖掘、整理、展示和选树培养,坚持从乡贤中选树一批“清溪好人”“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推动孝敬文化、慈善文化、诚信文化、包容文化等新乡贤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新乡贤咨询委员会,吸纳优秀新乡贤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管理、邻里矛盾纠纷化解等活动。开展“颂乡贤”“学乡贤”活动,让新乡贤文化生根发芽、滋养生长。
27.大力倡导乡风文明。以统筹推进全域文明创建为切入点,引进社会资金资源,积极参与新东莞文明美丽村居建设工程。开展“公共文明联盟”培育行动,发动各级各类文化场馆、公益机构、文体协会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引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根治基层,培育志愿精神,发展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多样化奖励办法。
五、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28.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制定《中共清溪镇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东莞党建“1+5”文件精神的通知》和76项责任清单,以及《清溪镇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和43项责任清单,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清溪镇委党校在基层党员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助力基层党建。研究建立农村发展党员“村培镇管”机制。实施基层基础保障工程,提升“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的覆盖率和运行水平,完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以及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实施“智网党建”工程,将党建任务下沉到网格中,重塑基层党建运作和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29. 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配强配优农村党组织书记。按照市的要求,以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从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行统筹选派、统筹管理、统筹使用,作为培育后备干部队伍的重要平台。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摸底排查,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坚定、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结构上不合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和班子。建立农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制度,轮训时间不少于5天。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的跟踪培养工作。
30. 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结合落实《关于推进新东莞美丽幸福村居建设 深化全域文明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意见》部署,认真总结我镇2017年以罗马村为试点开展“和谐善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工作成效和经验,逐步在全镇其他村(社区)推广创建工作,以推进基层党建、美丽幸福村居建设、全域文明创建相融合为切入点,积极实施乡村和谐善治工程,大力构建和谐村居。
31.完善基层自治体制机制。健全和创新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加强村(社区)群众性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作机制,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将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与农村“三资”监管平台相对接。探索开展镇村(社区)协商工作,拓展外来人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健全非户籍“两委”成员参与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社区协商,扩大村(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和监督的参与范围。探索建立楼长、栋长工作机制,鼓励和推广村(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32. 建设法治乡村。坚持法治为本,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通过信息化建设,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渠道,优化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水平。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模式,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强化基层调解力量,及时化解一线矛盾纠纷。到2020年,全镇21个村(居)全部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
33. 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镇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推进全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重点推进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实行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管理,力争2020年前实现“全镇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建设目标。强化网格化管理,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建立统筹指挥、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中心工作平台。
六、实施人才培育工程,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34.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乡村专业人才培育。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管理人的人才培训体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行动,完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机制。采取“实训+走出去”培训模式,培育各类农业职业经理人、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加大对农技推广员、养老护理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人才的扶持培育力度。依托清溪丰富的饮食文化,实施“客家菜师傅”工程,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通过专业培训后开办农家乐或外出就业创业。利用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5.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优化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简化流程,确保农村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率达100%。完善工资差额补助、灵活就业补助、“村民车间”就业安置奖励等各项补贴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尤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鼓励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拓宽毕业生和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渠道,促进充分就业,减少对集体分红的依赖。
36. 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人才培育工程。支持引导“经济能人”参选村组理事会,鼓励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懂财会知识的群众参选监事会。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业务骨干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招商引资、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
37. 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行植物检疫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农技指导员、农业信息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等培训常态化,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的专业技能。探索推行公益类农业技术科研推广单位的技术人员到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挂职、兼职、对口联系等制度。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信息入股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七、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激活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38.加强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与我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应的乡村振兴规划,明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和产业生态布局,明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村等不同类型村庄的建设重点。按照市域乡村建设专项规划的指引,编制村庄建设规划,2018年底前完成全镇乡村振兴建设规划和土桥村、铁场村建设规划,启动长山头村、罗马村、大利村、渔樑围村的建设规划,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镇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
39.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和落实“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固化原则,股权管理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部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推动股权继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适当放宽集体股权内部转让和赠与的限制,允许在村(社区)内部有序流转。积极探索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等方式,拓宽新增人口的入股渠道。
40.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建立健全“三旧”改造项目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多元化、市场化补偿安置方式,吸引更多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改造。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完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根据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办法,制订我镇整治农村历史违法用地和违建分类处理指引,到2022年基本化解农村“两违”历史遗留问题。
41. 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加大涉农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根据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鼓励有条件的村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的情况下,通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布局,解决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用地需求。通过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推动“三旧”改造等方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乡村旅游等辅助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宽度小于8米的农村道路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种植大棚只要不破坏耕作层,水产养殖只要不改变农业养殖用途,按原地类管理。乡村旅游项目中未改变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及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和栈道用地,按实际地类管理。
42. 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推进镇供销社改革,研究创办农民合作社,加快推动供销合作社在城乡流通服务、循环经济、现代都市农业产业、综合服务等重点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43.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力度,因地制宜统筹各类建设性质相同、内容相近、投向相似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发挥农业“政银保”项目作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做好主要农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居)民住房保险等工作。鼓励金融机构为“三农”发展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
八、优化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供给,增进民生福祉
44. 打造教育重镇。加快筹建华中师大附属东莞高级中学,燕英实验学校(由北大附中创建、运营及管理)、东莞海德双语米德尔顿公学等学校项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实现教师资源在全镇范围内有序流动。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种办学模式。全面提升民办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含在民办学校就读并享受学位补贴)的比例。
45.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做好我镇以村(社区)为单位参加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种保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征地社保系统,提高征地社保资金计提和分配效率。完善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保制度,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养结合,实现全镇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有效配置利用。
46. 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清溪医院新院PPP项目、清溪敬老院扩建等项目加快建设,打造医养结合模式,激活医疗机构存量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和双向转诊机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村(社区)和健康家庭创建,提升村(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配置、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政府足额保障,收支缺口部分,由镇财政承担。推进“体医结合”,建立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为村(居)民提供服务。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
九、加强区域协调发展,走共同繁荣富裕之路
47. 增强次发达村创收能力。综合实施好现行市内帮扶政策,确保到 2018 年底前,全镇次发达村(社区)基本实现村组两级经营性纯收入稳定在 300 万元以上或比 2015 年增长 20%。对未纳入镇扶持且村组集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村(社区),在支出减负、债务化解、项目开发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
48. 推动困难群体达标奔康。制定《清溪慈善基金会扩大资金规模实施方案》,筹集3500万元以上慈善基金,切实帮扶农村困难家庭就学、医疗救济、改善住房条件,以及扶残助老等扶贫济困的公益慈善。完成2016-2018年市内帮扶任务,力争到2018年底现行标准下80%以上有正常劳动能力的低保群众实现就业,80%以上有正常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本市低保标准。完善有劳动能力低保户结对帮扶、就业激励等机制,推动更多有劳动能力低保户实现充分就业,提高自力更生能力。
十、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保障
49. 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成立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由镇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统筹领导全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加强镇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加强人员配置,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50. 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水平。要提升镇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政务服务能力、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能力。结合市内帮扶、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等工作,推进镇机关干部到村挂职或任职。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51.加强督查考核。制订对工作人员、村干部的考核方案,实现能上能下、奖惩分明,推进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同时,建立健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责任制,镇委镇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镇政府每年向镇人大报告乡村振兴进展情况。镇各有关部门定期向镇委报告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建立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督促检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定期汇总发布乡村振兴重大进展情况。
52. 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做好党中央、省委、市委和镇委乡村振兴政策的宣传,注重挖掘乡村振兴工作先进做法、典型亮点、群众感受等,讲好乡村振兴清溪故事,凝聚全镇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参与乡村振兴的共识和合力。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投身清溪乡村振兴事业,共同推动清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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