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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镇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08-13 16:03:1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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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洪梅镇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洪梅镇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洪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10

洪梅镇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193号)、《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服办函〔2018160号)及《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补充说明》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镇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按照《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5555)、《东莞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东府办函〔2018525号)和《2018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东府办函〔2018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确定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时效,及时公开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并依法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扎实推进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公开的范围。本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由政府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已纳入省、市重大项目(包括建设项目和预备项目)计划的项目,应当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公开范围;未纳入省、市重大项目计划,但涉及民生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也应当纳入公开范围。

(二)公开的责任主体和重点内容。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基本信息、项目建设信息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公开。具体工作如下:已纳入省、市重大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公开信息由镇投资中心为负责主体提供;未纳入省、市重大项目计划,但涉及民生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为负责主体提供;由信息公开审批部门负责公开。负责主体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报送信息的及时性,确保完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拓宽公开渠道。要充分发挥“中国?东莞”政府网站洪梅镇栏目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各类信息,畅通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利用“洪梅花灯”微博、“水乡洪梅”微信,洪梅广播新闻媒体、触摸屏村级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四)设置信息专栏。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将在镇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重大建设项目”栏目。镇投资中心、经济科技信息局、住房规划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水务中心、规划所、资产公司、计统办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方式、监督渠道等内容,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点。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常态化监测。充分利用开普云数据监管平台的网站监测,以智能化手段定期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情况、信息报送、公开时效等。要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规范保密审查。根据东莞市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度了《东莞洪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各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信息报送部门须对信息严格把关,并填报《洪梅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从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密审查工作,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我镇无发生任何一项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四)做好考核评估。按照东莞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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