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8类信息。
批准服务信息。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审批的资料,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批准结果信息。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审批结果。
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合同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涉及项目用地审批的结果等。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施工有关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竣工有关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地名标志设置安装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