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93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局按照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包括省、市重大项目在内的所有涉水行政审批项目在“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网上办事大厅”等网页上公开公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有效归集、及时公开。
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负责公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并依法监督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未作出明确规定的,鼓励项目法人单位主动公开项目信息。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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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公开主体。
(三)拓展公开渠道。
(四)强化公开时效。207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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