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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保障分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21〕550号)转发给你们,并附上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及价格表,请一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docx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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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保障分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21〕550号)转发给你们,并附上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及价格表,请一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docx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