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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加快推进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医保智能监控
  • 2024-01-19 17:08
  • 来源: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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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优化我市医疗保障智能监控工作,加快实现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向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转变,市医保局于2024年1月印发《关于开展东莞市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事前、事中功能应用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函〔2024〕4号),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智能监控事前、事中功能应用工作,前移监管关口,帮助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自我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实现“源头治理”和全流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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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市医保局组织开展事前、事中功能应用业务线上培训,各医保分局设分会场,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会议。会上,市医保局副局长卢慎芳作动员讲话,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副科长刘子东对本次事前、事中功能应用工作作全面部署,医保信息平台省项目组工程师就信息技术问题作指导培训,市人民医院作为试点机构代表进行经验分享。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等文件均对加强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东莞市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创新基金监管方式,于2021年正式上线智能监管子系统,2022年全面落地应用智能监管子系统事后审核功能,2023年组织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事前提醒、事中预警功能试点工作,三年间逐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智能监控制度,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实时动态跟踪,并常态化开展医保数据筛查分析。2024年起,市医保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事前、事中功能应用,力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帮助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自我管理、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真正实现“源头治理”,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规范合理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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