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岚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栏目,以《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 让群众健康更有“医”靠》为主题,通过介绍工作进展、现场解读政策、接听热线电话,与市民进行零距离交流互动,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强化医保政策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探索构建多层次医保体系”作为我市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备受群众关注。节目开播前,林岚接受记者采访,结合“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分类保障”“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和商业健康保险紧密衔接、融合发展”“健全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等内容,介绍了我市构建多层次医保体系的具体举措。此外,她还介绍了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取得的成效及下来的工作措施,将不断扩大集采范围,落实胰岛素、中成药、人工关节、超声刀头等一系列产品的集采工作,力争让群众用上更多质优价低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医疗保障关乎民生,与群众的健康安全息息相连。节目伊始,林岚围绕“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疫情防控精准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减负降费成效显著”“基金安全有力维护”“医保信息化全面加速”“医保服务更加便利”等关键词,详细解读了制度改革、疫情防控、基金监管、药品及医用耗材集采、信息化建设、经办服务等市民群众较为关心的问题,现场听取群众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热线互动环节,针对群众咨询的问题,市医保局上线嘉宾分别进行了详细的线上解答,直播气氛融洽,互动频繁,增强了与群众的交流沟通。 市医保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持续畅通与群众交流沟通渠道,认真梳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下来,全市医保系统将把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到的智慧和力量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努力为群众解决医保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在为民服务、主动作为中进一步提高干部执行力,锤炼过硬作风,全面推进“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目标,为推动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热线回头看:关于医保新政的这些疑问,解答来了 2022年1月21日,市民通过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咨询:已退休的职工因医保年限未达到,在社区交了近一年医保,按新政策在社区交医保不能累计完成25年年限的规定,是医保系统自动为其转回职工医疗保险吗?在社区已交的一年医保能否按老政策累计医保年限?再转回职工医疗保险每月缴费多少? 上述问题,受到了大家的普遍关注。为方便市民朋友对我市医保新政有进一步了解。在这里根据热点咨询问题为广大市民朋友讲解一下最新政策: 一、社区缴费不满25年,是否需要转回职工医保? 为贯彻落实中发5号文和省文件规定,我市对职工、城乡居民实行分类保障。同时,为最大程度减少分类保障对我市参保人的影响,实现无感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将已达就业年龄(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港澳台未就业人员除外),纳入职工医保保障(含达到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简称“划转人员”)。如市民在2022年1月1日后,在社区参保且年满16周岁的,则自动纳入职工医保保障,无需额外办理手续,且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正常累计。 二、在社区已交的一年医保能否按老政策累计医保年限? 市民在社区已交的一年医保已累计到我市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中。自2022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少于25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10年,不再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即“划转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正常累计至我市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三、城乡居民医保转回职工医保每月缴费多少? 目前,“划转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依旧享受医保缴费财政补贴。2022年1-6月,“划转人员”基本医保费率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2.1%按月征收,其中个人承担0.9%、财政补贴1.2%。以目前社平工资5825元计算,“划转人员”基本医保每人每月个人承担52.43元。2022年7月起,“划转人员”缴费政策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