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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医保分局稳妥推进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工作会议
  • 2022-05-13 09:13
  • 来源: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企石分局
  • 发布机构: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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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东府函〔2021〕237号)、《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东医保〔2021〕6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企石医保分局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了“稳妥推进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工作会议。

  会上,业务股股长刘淑华就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作了大方位的诠释,详细解释了7月1日起,全市将开展第二阶段分类保障工作,主要包括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及本市户籍子女参保政策等。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将由“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二、职工医保政策缴费费率从原来2.8%调整为3.5%。因当前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的需要,继续执行现行阶段性降费措施,实际缴费费率从现行的2.1%调整为2.8%(企业承担2.3%,个人承担0.5%)。实施调整后,全市总体缴费水平基本维持不变。会后,我分局副局长陈菊林对“稳妥推进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增强做好分类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强化支持保障。三、主动宣传解释,稳妥推进分类保障各项工作如期落实。

  下来,我分局密切关注参保企业在医保缴费负担方面的困难,防范、化解医保领域重大风险。医保工作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在前面、做得全面,确保第二阶段分类保障工作平稳实施,助力以“双统筹”夺取“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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