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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我分局监察人员对街道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是否严格落实执行登记报告制度进行了巡查摸排。
此次巡查工作主要是督促零售药店充分发挥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提高监测的科学性、靶向性,充分认识登记报告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予以积极配合。
通过巡查,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对购买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的人员,都按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完成了实名登记上报工作。同时我分局监察人员督促街道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充分发挥一线工作人员的作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和宣传工作,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劝导患者及时到重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药店场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
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督促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做好实名登记上报工作,并将不定期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名登记报告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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