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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对零售药店管理的部署及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零售药店的管理,健全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的排查处置工作机制,堵塞疫情防控漏洞。3月24日上午,长安医保分局与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政法办开展联合执法,对我镇的零售药店进行检查。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长安医保分局、市场监管分局与政法办对我镇零售药店进行了全面和细致的检查,并督促我镇零售药店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进店人员必须戴口罩和测体温,同时,要做好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的登记工作。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要求各零售药店要做好药品的规范管理。在此次检查中,共发现了3家不符合规定的零售药店,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依法对其作出了停业整改15天的处罚。
下一步,长安医保分局将继续加强对我镇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管理力度,落实监督检查我镇定点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违法违规药店的后续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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