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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3月, 全市公立医院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对“4+7药品扩围”的25个中选药品的采购工作已逐步实施,推广工作仍在进行。长安医保分局业务组于3月16日召开了关于“4+7药品扩围”的工作会议,回顾试点扩围工作开展以来药品采购完成情况及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讨论今后继续推进试点扩围工作的重点要点。
市“4+7试点扩围”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实现对外销售,我镇各参与医疗机构积极响应,分解采购数量,签订购销合同,并耐心的向就医参保人解释相关政策。在政策实施前,我镇各医疗机构药品存量不多,主要是由于部分药品厂商供应不足所导致。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有利于降低群众药费负担,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又有利于遏制医药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
在后续的推广工作中,分局将继续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按时完成合同用量;协助市医保局建立监测督导机制,按照“按月监测、年度考核”的方式,跟踪监测采购量供应情况并及时汇报。同时,监督医疗机构,加强药款结算,确保企业及时回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社会群众的正面引导和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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