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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医疗保障力度 推动及时顺畅结算 ——厚街医保分局积极推动落实新冠疫情期间特殊报销政策
  • 2020-02-21 11:18
  • 来源: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厚街分局
  • 发布机构: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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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属新冠肺炎确诊、疑似、因密切接触需医学观察的(包括因可疑需隔离治疗的)就诊患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顺利结算,近日,厚街医保分局工作人员多次到我镇厚街医院、仁康医院就疫情期间的特殊报销政策进行传达、沟通,并督促医院及时落实。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东医保〔2020〕4号),疫情期间,对符合保障范围的患者,费用支付按以下三种分类:

       1.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在本市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2.非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在本市发生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由其参保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支付部分由财政资金负担,在疫情结束全国统一组织清算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费用先由医疗机构记账垫付,经同级卫生健康局审核汇总后,由同级财政支付垫款。

      我分局将继续加强与医疗机构、市医保局相关科室、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积极协助解决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困难,保障患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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