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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医保分局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2020-02-19 15:02
  • 来源: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谢岗分局
  • 发布机构: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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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镇委镇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分局成立以林继寿局长为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力度

      疫情防控期间,我分局深入辖区内2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谢岗医院、谢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促落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市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药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函〔2020〕9号)等相关规定,对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因密切接触需医学隔离的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在本市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独立结算,不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度统筹服务总量和门诊转诊服务总量,确保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患者能按规定享受待遇。对符合医疗保障范围而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先记账垫付,然后再按规定进行申报,进一步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同时,实施医疗保障“二次救助”,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贫困家庭患者的经济负担,确保患者不因医疗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二、开展医保定点药店疫情防控大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由朱国华副局长和夏剑明副局长分别组织带领工作人员到镇内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大检查。重点检查医保定点药店是否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购买发烧、感冒、咳嗽药品的人员信息登记;落实各定点药店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重大流行性疾病期间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督促各定点药店务必做好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相关信息登记;要求各定点药店每天下午3时前将《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日报表》报送至我分局;落实各定点药店如发现疑似病例,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切实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应急监测

      疫情防控期间,我分局分别选取镇中心区2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药品、医用耗材的供应存量和价格应急监测点。2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分别是大参林药业谢岗广场分店和东莞国药泰园中心药店,我分局每日安排专人负责实时监测疫情防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市场需求动态,及时预警疫情防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动态,坚决杜绝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同时,要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每天下午3时前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药品、医用耗材的供应存量和价格应急监测日报表》报送至我分局,以便实时监测市场需求和价格动态。督促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及时向采购平台发出订单,对于采购困难的药品、医用耗材,可线下采购应急使用。

       四、全员投身奋战在疫情防控最前线

      危急关头,党员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疫情防控,我是党员,我先上!党员,真正做到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身体力行地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全力以赴投身奋战在疫情防控最前线。除必须安排3名工作人员留守分局应急处理日常事务外,全体人员坚决服从市镇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全力投身到疫情防控一线的“党员应急机动服务队”“居家观察党群服务队”“复工复产专职服务队”“网格化专职服务队”中去。分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坚持奋战在疫情防控最前线,发扬不畏艰难险阻、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展现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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