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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加强重大流行性疾病期间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通知》(东医保新疫专班函〔2020〕1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28日下午,塘厦医保分局到辖区内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走访,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在疫情期间,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消费者进行登记,并督促定点零售药店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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