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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悄然打响,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国家医保局1月21日已经明确,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救治保障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决策部署,与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全市联防联控。同时,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医疗保障工作,迅速出台我市医保相应工作措施,及时发布医保工作指引,与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对接,进一步对做好参保患者费用结算工作,特别是一站式结算工作加强指导,确保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参保患者得到及时合理的救治,尽最大努力提供最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随着我市全民医保体系的建立,长期以来困扰百姓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这类重大突发流行性疾病,东莞医保消除了群众检查救治的后顾之忧,为防控疫情提供了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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