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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建设,严格加强对防治“吃空饷”工作的监督管理,现鼓励社会各界对我局关于“吃空饷”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一、“吃空饷”问题主要包括:
(一)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四)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五)受党纪政务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六)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七)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12345
电子邮箱:ybjrsz@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举报吃空饷”)
邮寄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来信请注明“举报吃空饷”)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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