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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86Q/2024-0005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4-12
名称: 东莞市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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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12  浏览次数:-

一、适用人群

出生180天内的新生儿,其监护人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缴费金额

2025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526/·年,43.83/·月,财政补670/·年。

()缴费时段

1.1月至8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以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出生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新生儿可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9月至12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一次性缴纳从出生当月至本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以及按年足额缴纳第二个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新生儿可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备注:每年9月至12月为居民医保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的集中缴费期)

三、办理流程

(一)办理材料

1.监护人自行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二)办理步骤

1.线下办理渠道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至监护人户籍地或居住地或常驻地所属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统一由参保所属(居)民委员会代收代征。

2.线上办理渠道(目前仅支持粤医保渠道)

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参保操作流程

  1. 打开“粤医保”首页(需检查首页左上角显示的地市为“东莞市”),点击“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中找到新生儿参保登记。[目前“粤医保”小程序仅支持一个身份证号注册一个粤医保账号]



  1. 进入登记页面后,按要求填写新生儿资料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意事项: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参保的,证件类型必须填写为:“出生医学证明”,证件号码为:出生证编号(带*号不录入)



3资料提交后,由参保区划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期约为1-2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对登记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误的,审核不通过并提示监护人正确填写新生儿信息后重新提交。参保人可在“我的——待审核”中查询参保登记审核进度。

4)新生儿参保登记审核通过后,新生儿监护人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城乡居民在线缴费”模块,自动跳转至“粤税通”小程序办理在线缴费

四、信息变更

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后次月1日起的6个月内,须及时到公安部门完成户口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并按以下方式变更新生儿参保信息,若未及时完成信息变更,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继续参保缴费。

(一)办理材料:

1.本市户籍新生儿,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新生儿,提供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复印件

3.《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二)办理渠道:

1.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监护人或被委托人持变更材料到参保所属(居)民委员会完成参保信息变更。

2.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监护人或被委托人持变更材料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分局完成参保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