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细则》(东医保〔2021〕60号)、《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6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相关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函〔2025〕106号)规定,有关“双通道”药店药品备案情况如下(见附件)。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附件:
根据《东莞市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细则》(东医保〔2021〕60号)、《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6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相关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函〔2025〕106号)规定,有关“双通道”药店药品备案情况如下(见附件)。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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