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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企石镇复工返岗率持续提升,市医保局抗疫工作队严格落实“三区”(厂区、工区、社区)防控、联防联控等工作思路,持续加大对企业、工厂落实防疫措施、防疫物资等排查,推动工厂、企业顺利复工、安全复工,确保员工安全上岗。在工厂、企业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派发疫情防控指南的同时,市医保局抗疫工作队及时向工厂、企业送上医保部门助力复工复产的最新政策措施。对疫情期间可延缴医疗保险费等协助企业共克时艰的措施,获得了企业的认可。
市医保局助力复工复产措施包括:
一、可缓缴保险费,待遇不受影响。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延缴期间参保人员个人医保权益不受影响。
二、延长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限。参保人在疫情结束前发生的符合零星报销规定医疗费用,可在费用发生后两年内申请办理。
三、全部治疗费用全额支付。凡属新冠肺炎确诊、疑似、因密切接触需医学观察(包括因可疑需隔离治疗)的本市患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在本市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全额报销,参保人无需自付。
四、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参保患者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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