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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东莞市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自评抽查审核结果

发布日期:2025-12-24 09:29: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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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管部门预算单位项目名称财政抽查审核结果财政抽查审核意见
1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东莞市谢岗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2015-2017年)银湖十一路下穿京九铁路顶管工程1.预算执行情况:市级财政年初预算金额684.65万元,实际下达预算金额684.65万元,实际支出金额672.73万元,预算执行率98.26%。
2.产出方面:项目基本完成预期产出目标。具体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东莞市谢岗镇截污次支管网工程(2015-2017年)银湖十一路下穿京九铁路顶管工程结算。工程2019年1月开工,2019年8月竣工验收,2024年完成委托建设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的结算工作,投资规模控制在1345.47万元以内,工程结算差异率5.05%。存在问题:未设置成本指标。
3.效果方面:项目实现大部分预期效益目标。具体情况:该项目建成后运行稳定,排放符合环评要求,增强了谢岗镇截污管网过流能力,满足全镇污水输送功能要求,也一定程度改善了当地的居住环境。
4.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
(1)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完整全面、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
(2)继续增强绩效观念,强化绩效管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组织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质量。
2镇街(园区)镇街(园区)东莞市谢岗镇镇际联网路29号路1.预算执行情况:市级财政年初预算金额0万元,实际下达预算金额3382.91万元,实际支出金额0万元,预算执行率0。预算执行率为0,原因:为加快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的建设,2015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及授权,将银瓶创新区基础设施29号路等8个道路项目打包,采用PPP模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截至2024年底,29号路部分标段已完工进入运维付费阶段。同时,根据《关于29号路桥头段和樟木头段建设资金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5) 131号),明确29号路桥头段和樟木头段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承担50%,即2024年需市财政承担29号路桥头段和樟木头段50%的服务费用。但因近年来经济环境整体下行,谢岗镇暂无力承担该项目服务费。为降低付费成本,谢岗镇在2024年与社会资本方对项目进行降费展期进行多次谈判。但因未完成谈判及专项债政策待明确等原因,导致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未能支付。
2.产出方面:项目完成部分预期产出目标。具体情况:29号路一标(桥头段)和四标(樟木头段)已完工通车并完成可用性移交,进入可用性服务及运维阶段。因近年经济环境整体下行,谢岗镇暂无力承担该项目服务费。为降低付费成本,谢岗镇在2024年与社会资本方对项目进行降费展期进行多次谈判。原计划在签订降费展期的协议后按新方案支付该项目服务费,但因降费展期谈判未完成、历史欠款争议的原因,导致2024年与社会资本方未能签订协议,最终未能完成支付(目前谢岗镇仍与社会资本方进行谈判中)。另外,根据市财政指导意见,省市正研究通过专项债资金解决PPP项目付费问题,因此,建议谢岗镇优先申请专项债券,待政策和路径明确后,通过专项俩资金解决PPP项目付费问题。存在问题:(1)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未及时申请预算收回;(2)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应针对项目设置个性化指标。
3.效果方面:项目实现大部分预期效益目标。具体情况: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优化了谢岗镇内交通网络,打破了樟木头、谢岗桥头三镇交通壁垒,为周边企业运输和居民出行提供了便捷通道。
4.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
(1)在编制预算时要进行充分调查论证,加强与项目相关单位的沟通,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应及时申请收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进一步规范目标设定,增强源头约束,优化个性化指标的设置,以便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客观全面的衡量和评价。
(3)进一步增强绩效观念,强化绩效管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组织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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