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时间 | 处罚依据 |
1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2〕281201D01号 | 东莞市百汇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食品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 东莞市百汇来食品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食品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 一、对当事人生产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处以罚款壹万元(¥10000.00); 二、没收当事人生产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违法所得叁仟零贰拾肆元(¥3024.00)。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万叁仟零贰拾肆元(¥13024.00)。 | 2022年12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
2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2〕281205C01号 | 东莞市谢岗记得来餐饮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东莞市谢岗记得来餐饮店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一、对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予以警告; 二、没收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所得肆拾贰元(¥42.00); 三、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仟元(¥1000.00); 四、对当事人未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经营的行为不予处罚。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零肆拾贰元(¥1042.00)。 | 2022年12月5日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3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2〕281205C02号 | 东莞市谢岗杰煌餐饮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东莞市谢岗杰煌餐饮店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一、对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予以警告; 二、没收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所得肆拾陆元(¥46.00); 三、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仟元(¥10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玲肆拾陆元(¥1046.00)。 | 2022年12月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4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2〕281206D01号 | 东莞市谢岗俊立水产品经营档经营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食用农产品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东莞市谢岗俊立水产品经营档 | 经营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食用农产品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一、对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处以罚款贰仟元(¥2000.00); 三、没收当事人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所得壹佰捌拾元(¥18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贰仟壹佰捌拾元(¥2180.00)。 | 2022年12月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 |
5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2〕281205D02号 | 杨付红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 杨付红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 一、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没收当事人违法加工工具铁锅1个、汤勺1个、塑料框1个; 三、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伍佰元(¥500.00); 四、没收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所得贰佰元(¥2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柒佰元(¥700.00)。 | 2022年12月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6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2〕281205D04号 | 杨忠义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 杨忠义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 一、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没收当事人违法加工工具铁盒1个、铁勺1个、铁盘1个; 三、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伍佰元(¥500.00); 四、没收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所得贰佰元(¥2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柒佰元(¥700.00)。 | 2022年12月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7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2〕281205D03号 | 吕淋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 吕淋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 一、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没收当事人违法加工工具托盘1个、塑料框1个、汤勺1个; 三、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伍佰元(¥500.00); 四、没收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所得柒佰贰拾元(¥720.00); 以上罚没款合壹仟贰佰贰拾元(¥1220.00)。 | 2022年12月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8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2〕281205D01号 | 陈祥康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 陈祥康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 一、对当事人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没收当事人违法加工工具铁锅1个、盆子1个、炒锅1个; 三、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伍佰元(¥500.00); 四、没收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所得伍佰陆拾元(¥560.00); 以上罚没款合壹仟零陆拾元(¥1060.00)。 | 2022年12月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
9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2〕281229D02号 | 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东莞谢岗大厚分店经营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 | 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东莞谢岗大厚分店 | 经营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 | 一、没收当事人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地骨皮(批号:190802)”200克; 二、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处以罚款叁仟元(¥3000.00)。 | 2022年12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10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罚〔2022〕281229D03号 | 东莞市姿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 东莞市姿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 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 一、没收被备案部门取消备案的“泊泉雅清肌祛痘洁面乳”30支; 二、对当事人于被备案部门取消备案后,仍然上市销售普通化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叁仟元(¥3000); 三、没收违法所得壹佰伍拾捌元肆角(¥158.4)。 以上罚没合计叁仟壹佰伍拾捌元肆角(¥3158.4)。 | 2022年12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11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罚〔2022〕281229D01号 | 东莞市谢岗好点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东莞市谢岗好点百货超市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一、没收过期的“爱婴宝QQ星滋润洗发沐浴露(二合一)”1瓶(净含量430ml,生产批号KMS19120201,限用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 二、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叁仟元(¥3000.00)。 | 2022年12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12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处罚〔2022〕281222A01 号 | 东莞市谢岗新鸿基日用品商场销售不合格产品 | 东莞市谢岗新鸿基日用品商场 | 2022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