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谢岗市场监管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0月)

发布日期:2021-11-03 17:07: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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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办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当事人处罚事由处罚内容作出处罚时间处罚依据
1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东市监罚〔2021〕281027D01号惠州市大川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莞谢岗一分店涉嫌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 惠州市大川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莞谢岗一分店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   对当事人销售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行为给予警告。2021.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2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东市监处罚〔2021〕281022D01号东莞市谢岗美安佳日用品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东莞市谢岗美安佳日用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一、对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仟元(¥1000);
 三、没收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所得贰拾元(¥20)。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零贰拾元(¥1020)。
2021.10.2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东市监处罚〔2021〕281029D01号东莞市谢岗阿布蔬菜档涉嫌经营国家为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东莞市谢岗阿布蔬菜档经营国家为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一、对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经营国家为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仟元(¥1000.00);
三、没收当事人经营国家为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所得贰拾伍元(¥25.00)。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零贰拾伍元(¥1025.00)。
2021.10.2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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