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时间 | 处罚依据 |
1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罚〔2021〕280519D01号 | 东莞市谢岗豆味来食品加工店无证经营食品小作坊 | 东莞市谢岗豆味来食品加工店 | 生产违反标签要求的食品和无证经营食品小作坊 | 一、对当事人生产违反标签要求的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对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小作坊的行为处以罚款伍佰元(¥500.00); 三、没收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小作坊的违法所得肆佰柒拾伍元(¥475.00)。 | 2021年5月19日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