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时间 | 处罚依据 |
1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罚〔2020〕280108C01号 | 东莞市谢岗源杰饮食店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东莞市谢岗源杰饮食店 | 采购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和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 一、对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没收当事人采购的无标签的豆腐乳35瓶; 三、对当事人采购无标签的食品原料的行为处以罚款伍仟元(¥5000元); 四、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贰拾伍元(¥125元)。 | 2020年1月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2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 东市监罚〔2020〕280108C02号 | 兄弟羊庄(王燕明)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王燕明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一、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处以罚款壹仟伍佰元(¥1500元); 二、没收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所得伍佰元(¥500元)。 | 2020年1月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