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2811号)

发布日期:2024-09-05 17:10: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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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0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谢岗阳发日用品商店销售的“小米酒”(商标:京龙门和图形,规格型号:1升/桶、42%vol,生产日期:2021-01-06)

  东莞市谢岗阳发日用品商店销售的“小米酒”(商标:京龙门和图形,规格型号:1升/桶、42%vol,生产日期:2021-01-06),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小米酒”(生产日期:2021-01-06)。经调查,该店购进经抽检不合格的“小米酒”(生产日期:2021-01-06)共12桶,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检4桶)。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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