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2810号)

发布日期:2023-03-08 10:07:10 来源:本网
【字体: 打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6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谢岗大发蔬菜档销售的“豇豆(白豆角)”

  东莞市谢岗大发蔬菜档销售的“豇豆(白豆角)”(购进日期:2022-11-21),倍硫磷、灭蝇胺、三唑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档口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豇豆(白豆角)”。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豇豆(白豆角)”8斤,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检6斤)。

  我局依法责令该档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档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档口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2023年3月6日     

相关文件: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