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26号、第27号),涉及谢岗镇3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谢岗明生蔬菜店销售的“豇豆(长豆角)”
东莞市谢岗明生蔬菜店销售的“豇豆(长豆角)”(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2-04-1)产品,倍硫磷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豇豆(长豆角)”。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豇豆(长豆角)”33公斤,销售了11公斤,剩余22公斤自行销毁处理。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谢岗新凡蔬菜店销售的“豇豆(长豆角)”
东莞市谢岗新凡蔬菜店销售的“豇豆(长豆角)”(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2-03-30)产品,倍硫磷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豇豆(长豆角)”。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豇豆(长豆角)”2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谢岗新记蔬菜店销售的“辣椒(小米辣)”
东莞市谢岗新记蔬菜店销售的“辣椒(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2-03-28)产品,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辣椒(小米辣)”。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辣椒(小米辣)”4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谢岗分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