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2807号),涉及我市4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谢岗乡嫂餐饮店销售的“小黄姜”
东莞市谢岗乡嫂餐饮店销售的“小黄姜”(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1-10-04)产品,铅(以Pb 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小黄姜”。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小黄姜”25公斤,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谢岗深井餐饮店销售的“烧鸭”、“叉烧”
东莞市谢岗深井餐饮店销售的“烧鸭”(加工日期:2021-10-11)、“叉烧”(加工日期:2021-10-11)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烧鸭”、“叉烧”。经调查,该店共购进“鸭”5公斤、“猪肉”3公斤,制成“烧鸭”3公斤、“叉烧”2公斤,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谢岗景香饮食店销售的“烧鸭”
东莞市谢岗景香饮食店销售的“烧鸭”(加工日期:2021-10-13)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烧鸭”。经调查,该店共购进“鸭肉”8公斤,制成“烧鸭”5公斤,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四、东莞市谢岗兴勤日用品商场销售的“泰式风味猪蹄”
东莞市谢岗兴勤日用品商场销售的“泰式风味猪蹄”(加工日期:2021-10-13)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泰式风味猪蹄”。经调查,该商场购进“猪蹄”8.5公斤,制成“泰式风味猪蹄”8.86斤,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商场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商场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商场进行立案调查。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