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2808号)

发布日期:2021-12-24 15:49: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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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61号),涉及我市4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谢岗惠芳副食档销售的“鸡蛋”

  东莞市谢岗惠芳副食档销售的“鸡蛋”(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1-09-16)产品,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档口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鸡蛋”。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鸡蛋”90斤,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档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档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档口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谢岗敏记饮品店销售的“香辣凉皮”

  东莞市谢岗敏记饮品店销售的“香辣凉皮”(加工日期:2021-10-11)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香辣凉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凉皮2斤,加工上述批次“香辣凉皮”4份,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谢岗顺成文具店销售的“凉皮”

  东莞市谢岗顺成文具店销售的“凉皮”(加工日期:2021-10-11)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凉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凉皮2斤,加工上述批次“凉皮”4份,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四、东莞市谢岗浩民饮食店销售的“烧鹅”、“白切鸡(扇鸡)”

  东莞市谢岗浩民饮食店销售的“烧鹅”(加工日期:2021-10-11)、“白切鸡(扇鸡)”(加工日期:2021-10-11)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烧鹅”、“白切鸡(扇鸡)”。经调查,该店共购进“光鹅”28.5斤,制成“烧鹅”10份;购进“光鸡”16.4斤,制成“白切鸡(扇鸡)”7份,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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