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67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惠州市大川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莞谢岗二分店销售的“玛咖人参片”
惠州市大川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莞谢岗二分店销售的“玛咖人参片”(生产日期:2020-05-02)产品,标签项目不合格(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羟丙甲纤维素”未标示在GB2760中的通用名称,不符合GB7718-2011 4.1.3.1.4的要求;营养成分表表头“营养参考值%”标示错误,不符合GB28050-2011的要求)。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玛咖人参片”。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玛咖人参片”5盒,已全部销售处理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食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