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2803号)

发布日期:2020-09-04 09:52: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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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37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谢岗小春豆芽档销售的“绿豆芽”

  东莞市谢岗小春豆芽档销售的“绿豆芽”(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0-04-27)产品,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档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绿豆芽”。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绿豆芽”2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档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档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档口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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