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36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谢岗祥和鱼档销售的“牛蛙”
东莞市谢岗祥和鱼档销售的“牛蛙”(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0-04-27)产品,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档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牛蛙”。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牛蛙”13.9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档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档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档口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谢岗放清鱼档销售的“牛蛙”
东莞市谢岗放清鱼档销售的“牛蛙”(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0-04-27)产品,氧氟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档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牛蛙”。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牛蛙”1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档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档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档口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谢岗治国鲜鱼档销售的“牛蛙”
东莞市谢岗治国鲜鱼档销售的“牛蛙”(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0-04-27)产品,氧氟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档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牛蛙”。经调查,该档口共购进上述批次“牛蛙”15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我局依法责令该档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档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我局依法对该档口进行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