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 2023年3月9日起至2023年3月18日)书面向谢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 ||||||||||
联系地址:东莞市谢岗镇广场中路1号镇政府三楼谢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7630806 | ||||||||||
谢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镇街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 | 缴纳社保月数 | 有无自有房屋 | 符合保障类别 | 保障方式 | 备注 |
1 | 覃昶美 | 谢岗 | 4409************27 | 东莞市旭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桥头镇屋厦村桥东路南四街一巷56号 | 32 | 无 | 新入户人员 | 租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