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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公租房选房配租方案(第二期)

发布日期:2023-10-31 16:12:16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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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开、公平做好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公租房(以下简称:银瓶公租房)第二期保障对象配租工作,现根据《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暂行规定》(谢府〔2021〕21号)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银瓶公租房位于东莞市谢岗镇赵林村。本批提供分配的房源有2栋、4栋、5栋共23套(详见附件1),其中单身公寓约45平方米户型4套,一房一厅约45平方米户型6套,两房一厅约60平方米户型13套,所有房源已配置家私电器,原则上不能拆除。房源具体信息可参阅“http://www.dg.gov.cn/xiegang/index.html”住房保障专栏中《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公租房户型及面积信息表》。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范围为银瓶公租房第二批公示并通过复审的保障对象,保障对象合共16户,其中本市户籍家庭1户、外来务工人员11人、新就业职工4人。(详见附件2)。

  三、配租原则

  配租顺序依次为本市户籍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人员。

  四、时间及地点

  (一)配租对象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抽签选房前,可自行前往银瓶公租房看样房(看房时间段:10:00-11:00,15:00-16:00),看房请联系银瓶公租房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电话:87636863)。

  (二)报到和抽签时间:2023年11月6日下午2:00-2:30。

  (三)选房时间:2023年11月6日下午2:30开始。

  (四)选房地点:银瓶合公租房9号楼物业管理处。

  五、报到和抽签

  第1组为本市户籍家庭,选房序号为1号;

  第2组为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选房序号为2-16号;

  配租对象持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自备)依时到场。超时房配租对报到的,自动轮候到最后选房。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选房,被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依时到场,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请参考附件3)、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到现场参加本次选房的,视为放弃住房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六、选房

  配租对象按选房序号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2分钟,选房后签署《银瓶公租房选房确认书》。

  七、选房结果公示

  分配结果在“http://www.dg.gov.cn/xiegang/index.html”住房保障专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

  八、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配租对象凭《选房确认书》在公示结束后7天内到银瓶公租房物业管理处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房屋租金按照《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公租房租赁合同》第三条收费标准收取。选房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附件:1:银瓶公租房可供分配房源(第2期).xlsx

                  2:银瓶公租房配租对象信息(第2期).xlsx

                  3:《授权委托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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