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谢岗镇开展春节前慰问“东莞好人”、道德模范代表活动,为他们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新春祝福,谢岗镇党委委员黄景鹏,以及镇宣教文体旅办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左二“东莞好人”黄国洪
当天上午,黄景鹏一行先后走访慰问了黄国洪、彭旋、刘卫军、谢旭彬、苏敏娜、李美红等“东莞好人”、道德模范代表。慰问中,黄景鹏详细询问他们的生活、身体情况,对他们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树立道德标杆,为社会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并为他们送上慰问品和新春佳节的祝福。
▲左二“东莞好人”刘卫军、右二“东莞好人”彭旋
▲右一“东莞好人”苏敏娜
▲左一道德模范李美红
黄景鹏表示,“东莞好人”在各自工作领域迎难而上,用实际行动维护了谢岗的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通过走访慰问,鼓励他们继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立德行善的实际行动,引领全社会形成敬业奉献、助人为乐的良好风尚,为推动谢岗镇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近年来,谢岗镇高度重视道德模范和东莞好人的引领作用,把对道德模范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从而营造崇尚、学习、关爱道德模范的社会氛围,共促谢岗文明发展。
延伸阅读
道德模范介绍
李美红,谢岗镇南面横屋背村人,曾获过由谢岗镇妇联颁发的首届“十佳好媳妇”奖。其丈夫1998年因车祸变成高位截瘫的植物人,她毫不犹豫地坚守在丈夫身边,不离不弃、无微不至、无怨无悔地照顾丈夫。
“东莞好人”介绍
彭旋,谢岗专职消防队队长。2001年12月入伍,从新兵到副班长,班长,队长助理。在训练场上,他始终将自己看作一名刚入伍的新兵,积极参与业务技能项目训练。在抢险救灾现场争分夺秒,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环境安定。参加工作的这18年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3次优秀士兵、优秀士官,1次被省消防总队评为执勤岗位练兵先进个人,服役期间多次受到上级支队表彰嘉奖,2017年第四季度当选敬业奉献类“东莞好人”。
刘卫军,1997年12月入伍,2003年5月入党,现任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谢岗大队大队长。入伍25年来,曾参加2008年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2010年的青海玉树地震救灾、2012年洪梅镇采沙船火灾等大型灾害事故,也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8次,2021年入选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主办的《党旗在我心中飘扬-党员》肖像摄影展。他一直奋斗在灭火救援第一线,每当遇到急难险重的任务,刘卫军总是主动请缨、冲锋在前,坚持“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灾必救”的原则,总是在第一时间出现在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用赴汤蹈火的实际行动兑现“人民消防为人民”的庄重誓言。自任职以来,辖区连续五年无发生有较大影响力火灾事故。
黄国洪于2012年4月加入谢岗志愿者协会,2014年晋升为副会长。10年来,黄国洪坚持参与各项志愿团体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累计参与志愿活动近千场次,志愿服务时数2800小时以上。黄国洪带头组建夕阳红服务队,制定计划定时到敬老院开展各类活动,以身作则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关爱老人。
苏敏娜1999年毕业到东莞谢岗中学任教,至今从教中学生物教学24年。为了实现“小鸟的天堂 师生的乐园”的目标,在广大学生中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保意识,苏敏娜创建“爱鸟—护鸟—观鸟”校园社团活动模式和环境教育模式,并经常组织学生进行室外观鸟活动,制作人工鸟巢、喂食器,安装在树上进行人工招鸟护鸟活动,从而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2008年,在苏敏娜的带领下,东莞市谢岗中学成立了东莞首个观鸟社团,至今已有15年。苏敏娜经常利用每周六上午给学生义务上观鸟公益课,不定时组织学生及家长外出观鸟,实地调查鸟的种类,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的情感。
谢旭彬从加入消防救援队伍第一天开始,他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成为“尖刀”队的“刀尖”人物。他总是带头担负最艰巨的任务,处置最复杂的情况,执行最紧急的救援,始终战斗在灭火抢险救援第一线。11年来,参加各类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1360多起,在高速公路、深井、河流、出租屋、企业等抢险救援和灭火战斗中救助群众300余人。为提升队伍灭火救援能力,谢旭彬积极研究灭火救援技术理论知识,摸索研究器材装备,发明了挖机便携式喷水灭火装置,该装置在全市进行推广使用,并切切实实的应用于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