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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公告(东市监严违告 〔 2022 〕 5 号)
  • 2022-11-29 09:52
  • 来源: 中国东莞万江街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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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宪桂:

  经查,你(单位)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规定,拟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本告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本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梁伟财     联系电话: 22273816              

  联系地址: 东莞市万江街道汾溪路2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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