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设区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2024-01-18 信息来源:本网

各园区、镇(街道)公共服务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30日批准东莞人民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和虎门镇爱民抢险七勇士纪念碑为第一批设区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加强保护管理工作。

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18日


东莞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开普云  ICP证号:粤ICP备05047851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545号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4、5楼  电话:0769-22832510  邮箱:dgmzj@dg.gov.cn  邮编:5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