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 320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7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排海萍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产品
东莞市石排海萍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产品(购进日期:2023-5-18),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黄豆芽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黄豆芽10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石排黄生水产品店销售的田螺产品
东莞市石排黄生水产品店销售的田螺产品(购进日期:2023-5-24),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田螺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田螺20斤,销售了17斤,剩余3斤有异味倒掉了。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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