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3203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28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石排利丰店销售的芋头产品
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石排利丰店销售的芋头产品(购进日期:2023-3-11、2023-3-15),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芋头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芋头13kg,销售了7.04kg,报损了2.264kg,自用了3.696kg。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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