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吊销东莞市亿山土石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东莞市亿山土石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21年6月7日)在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周期内有粤SH3507、粤SG0395等2辆重型自卸货车在东莞市横沥镇景福路路段等地超限运输,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2辆)的100%。东莞市亿山土石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序号C00007),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达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60%以上的,违法程度为特别严重。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本机关于2025年7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同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东交罚〔2025〕02565号),于2025年7月31日吊销该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莞字441900142288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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