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7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排雨林羊肉商店销售的羊肉产品
东莞市石排雨林羊肉商店销售的羊肉产品(购进日期:2022-5-29),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羊肉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羊肉25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石排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石排小霞牛肉店销售的羊肉产品
东莞市石排小霞牛肉店销售的羊肉产品(购进日期:2022-5-29),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羊肉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羊肉75.5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石排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2年8月21日